《证治准绳》:“谓被物打触,物大则状大,物小则状小,若尖细之物触伤浅小者,可治可消。若粗历之物伤大而深,及缺损神膏者,虽愈亦有瘢痕。若触及破膏者,必有膏汁或青黑色或白色如痰者流出,为害尤急”所描述的是下列哪种疾病()
异物入目
热烧伤
真睛破损
辐射性眼损伤
撞击伤目
微信扫一扫联系